
包头市第八医院建院于1958年,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996年通过等级医院评审获得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称号;2001年被确立为包头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承担包头医学院教学实习任务。2004年7月,从呼和浩特铁路局整体分离划归包头市政府管理;2009年11月更名为包头市第八医院,同时保留包头市铁路医院作为医院第二名称。 医院占地面积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2.3万平方米。编制病床位315张,经过医院持续不断的建设与发展,实际设置床位已经达到601张。 医院现有职工833人,在编职工56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 18人,大学本科学历397人。
社区卫生服务是医院重点倾力打造的亮点。院属沼潭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青山区幸三社区卫生服务站做为自治区、包头市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的样板,接待了各地、各级有关部门的参观学习。沼潭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首批“自治区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2013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誉称号,幸三社区卫生服务站荣获自治区“2012年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称号。 近年来,医院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文明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包头市文明单位”、“百姓口碑**医院”、“优质服务医院”、“A级诚信品牌单位”和全国“爱婴医院”、包头市对口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红十字**团体会员单位、“健康包头行动”先进集体、包头市急救工作先进单位、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医院连续三年获得“鹿城百姓最满意综合医院品牌”。